根据环保督察要求,按照《关于认真做好中央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销号工作的通知》(辽环改发〔2018〕12号)的相关规定,现对已完成整改的中央环保督察反馈意见的整改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时间2020年12月9日至2020年12月15日,共7天。
一、问题序号:20号
(一)反馈问题
辽河流域内污水处理设施建设改造缓慢,运行管理不到位。四平、公主岭市污水处理厂扩建工程长期未实施,每天约7万吨污水直排。辽河流域内还有3座城市污水处理厂未进行提标改造,梨树县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工程虽已完工,但实际仍在按二级排放标准运行。全流域内没有一座乡镇污水处理厂建成投运。
(二)整改目标
将辽源市污水处理厂由一级A排放标准提高至一级A+排放标准,扩建6万吨/日处理能力。
(三)整改措施
通过对污水处理厂的提标扩建改造,进一步加大污水处理厂处理污水的水平,增加污水处理能力,保障城市收集的污水全部得到有效的处理。
(四)完成情况
2019年末市污水处理厂已试通水运行,目前市污水处理厂已能够处理16万吨/日污水,排放标准提升至一级A+,按照要求已完成环保验收。
以上情况向社会公示,如有异议,请以书面或电话形式向辽源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反馈。
公示时间:2020年12月9日至2020年12月15日。
联系电话:0437-3225302
通讯地址:辽源市龙山区长寿大街901号